11、FCC:即“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”,通過控制無線電廣播、電視、電信、衛星和電纜來協調國內和國際的通信。涉及美國 50 多個州、哥倫比亞以及美國所屬地區。許多無線電應用產品、通訊產品和數字產品要進入美國市場,都要求 FCC 的認可。為強制性認證,出口美國的電子電器產品必須要通過FCC認證,證書長期有效。12、FDA:即“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”,其職責是確保美國本國生產或進口的食品、化妝品、藥物、生物制劑、醫療設備和放射產品的安全,為強制性認證,產品須完成FDA注冊或是FDA檢測,方可出口美國。不同產品類別,證書有效期不一樣。13、UL:美國保險商試驗所作出的認證的簡寫。UL安全試驗所是美國最有權威的,也是世界上從事安全試驗和鑒定的較大的民間機構。它是一個獨立的、營利的、為公共安全做試驗的專業機構;為非強制性認證,主要是產品安全性能方面的檢測和認證,其認證范圍不包含產品的 EMC(電磁兼容)特性。證書有效期根據工廠檢查而定,每年1-4次左右,企業需接受并繳納審核費用或檔案維護費。14、CPC:即“兒童產品安全證書”,為強制性認證,亞馬遜平臺在上線一些類別的產品(如兒童玩具、嬰童用品等)時會要求商家同時上傳CPC證書,沒有CPC證書的相關兒童產品不得在線銷售。如果持續性生產,沒有材料改變必須至少1年進行1次周期性測試以取得有效期內的證書。15、DOE:依據美國相關的電子電器法規頒布的能效認證,主要作用是提高電子電器產品的使用效率、節約能源、減少能源的浪費,從而達到降低能耗需求、減少溫室效應等,為強制性認證(美國能源部),在清單中的產品必須要做DOE認證。電池充電器在市場上銷售前,需要注冊,有效期為1年。1年有效期后,如制造商或進口商想要繼續銷售此款產品,則需重新為該產品注冊。16、DOT:為了確保國家與公民的安全,針對交通運輸工具及其零部件實施的一種強制性認證制度。根據聯邦機動車輛安全標準(FMVSS)規定,凡是要進入美國市場的車輛及主要零部件產品,必須通過美國DOT認證,并在產品上印刻相應的標識。17、CSA:加拿大標準協會的簡稱,是加拿大首家專為制定工業標準的非盈利性機構。在北美市場上銷售的電子、電器等產品都需要取得安全方面的認證。目前CSA是加拿大最大的安全認證機構,也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安全認證機構之一。18、INMETRO:巴西的國家認可機構,負責制定巴西國家標準。巴西的產品標準大部分以IEC和ISO標準為基礎,需要把產品出口到巴西的制造商在設計產品時應該參考這兩套標準。凡符合巴西標準及其他技術性要求的產品,必須加上強制性的INMETRO標志及經認可的第三方認證機構的標志,才能進入巴西市場。四、其他國家認證19、C/A-tick:由澳大利亞通訊局為了通信設備發的認證標志,C-tick認證周期為1-2周。產品執行ACAQ技術標準測試,向ACA登記使用A/C-Tick,填寫“符合聲明表”,并和產品符合記錄保存一起,在通信產品或設備上貼上有A/C-Tick標志的標識(label),銷售給消費者A-Tick僅適用于通信產品,電子產品多半是申請C-Tick,不過電子產品如果申請A-Tick,則不需另外申請C-Tick。自2001年11月起,澳大利亞/新西蘭的EMI申請合并;如果產品要在這二國銷售,下列文件在行銷前必備齊,以備ACA或新西蘭當局隨時抽查。澳大利亞的EMC體系把產品劃分為三個級別,供應商在銷售級別二、級別三產品前,必須在ACA注冊,申請使用C-Tick標志。20、SAA:為澳大利亞的標準機構為Standards Association of Australian旗下認證,所以很多朋友把澳大利亞認證稱為SAA,是進入澳大利亞市場的電器產品須符合當地的安全法規,即業界經常面對的認證。由于澳大利亞和新西蘭兩國的互認協議,所有取得澳大利亞認證的產品,均可順利地進入新西蘭市場銷售,所有電器產品均要做安全認證(SAA)。SAA的標志主要有兩種,一種是形式認可,一種是標準標志。形式認證是只能樣品負責,而標準標志是需每個進行工廠審查的。目前國內申請SAA認證有兩種方式,一種是通過CB測試報告轉,若沒有CB測試報告,則也可以直接申請。一般情況下,ITAV燈具小家電類常見產品申請澳大利亞SAA認證的周期是3-4周,如果產品質量不達標,可能日期會有所延長。提交報告到澳洲審核時,需要提供產品插頭的SAA證書(主要是針對帶插頭的產品),不然不給予辦理。產品里面的重要的元器件SAA證,像燈具需要提供燈具里面變壓器SAA證書,不然澳洲審核資料不通過。21、SASO:沙特阿拉伯標準組織的簡寫,為所有的日用品及產品制定國家標準,標準中還涉及度量制度、標識等。